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
■报告原文:推进户籍制度改革,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
■解读人: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 徐小青
■解读:户籍制度的实质是一种社会福利,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分开,前者就没有后者所有的一些福利。放开户籍制度的关键是,放开后配套的社会福利、公共服务能不能跟上。很多地方的经济、财政不一定能保证这些。开放户籍后,这些新落户的人,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、子女读书的问题怎么解决是大问题。只有公共事业同时推进,户籍改革才有实质意义。
其实,很多地方多年来也在进行类似实验,但很可能有些农民反而不愿意落户到城市、城镇里,因为他们的福利和保障可能还不如在农村。户籍改革应该是一个完整的、渐进的过程。
■文/本报记者 赵卓
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涨10%
■报告原文: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再提高10%
■解读人: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丰景
■解读:“养老金连续三年高幅度的调整,就是为了让企业的退休人员可以很有尊严地生活。”谈到近几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提高速度,宋丰景颇有感触。据其介绍,2007年,国务院下发通知,要求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,且提高幅度高于前三年水平。“以北京为例,连续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皆按人均200元的标准进行。”
宋丰景表示,养老金的调整在普调的基础上,还向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、军队转业干部、原工商业者、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以及退休时间早、年龄较大、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等的几类人员适度倾斜。
据悉,2009年,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全国已经超过1200元,按照10%的提高比例,今年将达到1320元。
■文/本报记者 解丽
130万“老工伤”纳入保险
■报告原文:将全国130万“老工伤”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
■解读人: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 李红
■解读:“实际上,北京早已将‘老工伤’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,但许多省市因工伤保险基金不足等原因,‘老工伤’人员仍被各自单位按各自待遇进行管理。”李红介绍,所谓“老工伤”人员是指2004年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实施之前被认定为工伤的人员,他们所领取的工伤津贴是各自的工作单位按各自的规定发放,不由工伤保险基金开列。
对于“老工伤”纳入工伤保险的“好处”,李红说,因“老工伤”人员待遇由单位自行负担,对效益不好的单位来讲,保证近期发放待遇都是难题。同时一旦旧疾复发,所需花费能不能报销、报销多少都不能保证。而一旦纳入工伤保险,一切费用由基金支付或按规定报销,企业负担减轻,个人收入也将提高。
■文/本报记者 解丽
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
■报告原文: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
■解读人: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齐静
■解读: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基本保险、福利和救助三部分。北京市实施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政策已全面推开。从去年9月开始,对无业城镇残疾居民和农民基本保险,按照残疾程度实行100%或50%补贴政策。无业的老年残疾人可享受每月200元的养老补贴,今年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享受每月100元的居家养老助残券。另外对于低保及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可获得政府发放的生活救助。
目前北京市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,下一步着重做的工作是针对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,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的程度,意味着让他们活得更有尊严。近年北京在公共设施和残疾人家庭方面都实施了无障碍建设工程;今年底前所有有需求的残疾人都将获发辅助器具等。
关键词:两会,措施,城市落户,养老金,老工伤,残疾人,社会保障,服务